乌兰察布公积金
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
2017-05-25 18:13
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:
(一)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,信用良好,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。
(二)**自住住房的,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;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的,具有规划、土地、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;大修自住住房的,具有规划、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(三)**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%的首期**;建造、翻建、大修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需费用20%的首期**。
(四)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