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兰察布公积金 > 乌兰察布公积金新闻

乌兰察布公积金

乌兰察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

2017-05-25 18:13

  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:

  (一)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,信用良好,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。

  (二)**自住住房的,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;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的,具有规划、土地、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;大修自住住房的,具有规划、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
  (三)**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%的首期**;建造、翻建、大修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需费用20%的首期**。

  (四)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